【48812】曝光! 仪征两起大气典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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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曝光! 仪征两起大气典型事例

2024-04-18 工程案例

  2023年6月28日,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对该公司做现场查看发现:1、2023年6月25日至6月28日9时,该单位在线数据烟气湿度一向显现为0;2、该单位污染源主动监控设备检验台账中载明,速度场系数应为1.08,查看时主动监测设备速度场系数设置为1;3、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02、NOX、颗粒物)排放接连监测技术规范》,CEMS日常巡检时刻距离不超越7天,该单位2023年6月14日巡查后至2023年6月28日查看当天未进行再次巡检。该单位未依法装置、运用、保护污染物排放主动监测设备,未确保污染物排放主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转。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答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排污答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仪征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0月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扬环罚〔2023〕03-79号),并处罚款人民币38000元整。

  在往后的在线监控数据核对的法律过程中,发现主动监测数值长时刻为零或恒值,现场经过调阅在线监控设备历史记载、运维记载、操作历史记载等,及时固定环境违法根据,依法严肃查处在线监控数据超支、在线监控招摇撞骗等新式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7月7日,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对该单位做现场查看,查看时发现该单位:1、DA006(锅炉焚烧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控设备参数设置过错;2、现场无颗粒物校准、示值差错、呼应时刻、校验记载。该单位未依法运用、保护污染物排放主动监测设备,未确保污染物排放主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转。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答应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排污答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仪征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0月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扬环罚〔2023〕03-82号),并处罚款人民币48800元整。

  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备的运维作业不应该只是依托运维公司,排污单位应执行主体职责,树立相应监督、巡查准则,监督好第三方公司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做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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