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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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2024-01-30 技术资讯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0,004,247股后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专门干环境监视测定、工业过程分析、智慧环保及相关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业务主要围绕与大气、水、土壤等监测业务相关的“产品+系统应用+服务”展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视测定网络项目建设,以专业的监测感知技术、丰富的环保综合应用能力及强大的服务网络为政府及公司可以提供环境综合服务。

  环境监视测定包括污染源废气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废水监测、环境水质监测、土壤检测等,是为污染物减排提供自动化、全天候的监测和管理支持手段。

  环境监视测定产品系列有:气态污染物监测系统、大气环境监视测定系统、水环境监视测定系统、废水监测系统、土壤环境监测系统、辐射/噪声监测系统等。

  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全面感知、广泛互联、智能分析、智慧决策”为理念,以数据为核心,以监控为手段,以服务为目标,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实现环境监管智能化、综合决策科学化、公众服务便民化。

  环境大数据服务产品系列有:污染源智能监管分析平台、大气/水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及决策分析平台,大气污染防治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城市及园区环保管家监管平台等。

  公司开展污染治理与节能业务,主要围绕工业水处理、节水与废水资源化利用、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料场封闭、VOCs治理等领域开展项目建设及运营,公司将打造集环境咨询、规划设计、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化、环境治理、项目投资、设施运营于一体的环境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公司大型综合项目的竞争力。

  环保运营维护是指环保部门、排污企业委托具有环保运营资质的公司对环境监测系统来进行统一的维护和运营管理。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环境监视测定第三方运维服务行业的企业之一,目前企业具有智能化运维管理平台,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119处技术服务中心,配置150辆运维车辆,拥有千余名专业方面技术服务工程师,专门为各区域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和运维保障。

  第三方检测是为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及别的客户提供第三方实验室及现场检测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准检测公司,于2015年2月获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于2017年5月入选北京社会化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目前实验室面积超过1700平米,涵盖废气、环境空气、废水、地表水、土壤等1100项的检验测试能力,还可提供工业园区污染源(风险源)排查等服务。

  环境咨询服务是公司整合专家资源,结合政府和企业的实际的需求,为用户更好的提供环保政策解读、环保问题咨询、环保决策指导、环境风险管控、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环保管家服务是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公司通过构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监测网络、通过专家分析+大数据分析锁定主要污染源并制定专项整治计划,为各级政府或环保部门提供大气污染防治管家服务。

  工业过程分析系统用于工业生产流程中关键组份的成份分析和测量,将分析技术、信息化软件技术、数据采集与通讯技术、系统集成技术与用户的业务流程的优化整合,为节能减排、工艺流程优化、保障产品质量及安全控制等提供实时数据。

  根据使用行业的不同,工业过程分析系统基本的产品系列有:石化/化工行业气体分析系统、冶金行业气体分析系统、空分行业气体分析系统、水泥行业气体分析系统、防爆分析小屋、氢火焰检测色谱仪等等。

  公司主要是采用以直销为主、代理为辅的经营模式向客户销售监测设备等产品,提供环保数据服务及环保综合服务,大型项目一般可采用BOT、BOO等模式。

  2020年3月3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构建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视测定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实行“谁考核、谁监测”,逐渐完备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技术体系,全方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加大监测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力度,推动监测装备精准、快速、便携化发展。

  近几年来,环境监视测定行业已形成以环境监视测定设备为基础,结合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向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由单一的终端设备监测向智慧环保综合方案迈进,逐渐形成系统的生态环境监视测定网络。色谱、质谱、光谱、生物传感器、激光雷达、无人机等技术在环境监视测定领域的应用也愈加广泛,监测技术的发展将推动着市场空间的进一步扩容。

  公司坚持以污染源监测、大气环境监视测定、水环境监测及环境信息化业务为主要布局,实现监测终端、监控平台、运维服务的智能化升级,不断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抓住生态环境监视测定网络建设的契机,精耕核心业务领域,促进内生增长。

  环境监测是为了判断环境质量是不是达到标准、环境控制是不是达到效果而对污染物进行的定期测定。目前,以污染源监测、空气环境监视测定、水质监测为主体的国家环境监视测定网络,形成了我国环境监视测定的基本框架。从行业的产业链来看,可大致分为前端的分析仪器及配件制造和后端的成套系统集成两个环节。从行业的市场参与主体来看,国外知名分析仪器厂商在国内大多以标准化分析仪器和配件的推广和销售业务为主,系统集成业务为辅,主要厂商包括西门子、ABB、日本横河、仕富梅(SERVOMEX)、日本岛津、美国赛默飞世尔等;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约有几百家企业从事废气、废水、环境空气、地表水等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的集成和运营服务工作,部分企业同时也从事分析仪器制造业务。

  凭借地域优势及强大的销售服务体系,在环境监视测定设备市场,国内仪器所占份额正在逐年提升,同时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的国产化水平慢慢地提高,国内企业正逐渐向产业链前端延伸。近年来,随着环保要求的逐渐提高,除分析仪器及系统集成需求外,与环境监视测定紧密关联的环境信息化、专业第三方环境服务也得到了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国内的主要分析仪器制造商均大力拓展第三方环境服务,通过收购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致力于成为涵盖分析仪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营维护多方面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

  公司是国内环境监视测定和分析仪器市场的先入者之一,在环境监视测定领域拥有近20年的技术储备、产品研制、行业应用等相关经验,拥有成熟的技术、销售和服务团队。近年来,公司持续深耕该领域,积极扩充产品品类,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并在环境监视测定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环境信息化、环境治理、环境服务等相关业务,推广智慧环保综合解决方案,协助政府实现整体环境质量的提升。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由环境监视测定设备提供商逐渐发展成为环境综合服务商,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9年4月25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2019 年度跟踪评级,并出具《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报告编号:中鹏信评【2019】跟踪第【16】号 01),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两个月内,对公司及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进行2020年度跟踪评级,评级结果将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2019年度,公司持续巩固污染源排放监测、大气环境监视测定、水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化“3+1”核心业务,积极拓展工业过程分析、第三方检测和环境治理板块成长业务,努力增强各业务条线总实力,强化各业务板块、事业部和区域的财务指标考核,逐步实现从设备供应商提升为“环境质量改善解决方案专家”的目标。

  2019年,公司供应链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经受住了市场的严苛考验。公司先后承接了江苏、武汉、江西、四川、贵州等地区的大气网格化、环保管家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这是公司多年深耕环境领域的总实力体现,巩固了公司在环境生态领域的市场地位,助力于地方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升。

  2019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2.43亿元,较去年同期12.89亿元下降3.53%;期末总资产30.53亿元,较去年同期29.04亿元增长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36亿元,较去年同期21.24亿元增长0.53%。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41亿元,较去年同期1.79亿元下降21.56%,根本原因是污染源行业收入会降低,而管理、销售和研发费用同比增加幅度较大;节能环保工程业务收入占比有所增加,但其净利率水平较低;业务结构的变化及费用支出较大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

  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方面,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是6.32、4.99,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分别为-1.83、-1.86;在营运能力方面,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和存货周转率(次)分别是2.79、1.47;在盈利能力方面,基本每股盈利为0.23元,净资产收益率6.66%。

  公司环境监测业务全年实现出售的收益5.81亿元,较去年同期6.81亿元下降14.73%。

  2019年,国家对于排污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污染排放监管已趋于常态化,公司制作更规范,监测意识逐渐增强,带来企业端稳定的业务需求;国家对于水环境、大气环境继续加大投入,致力于生态环境监视测定网络的加强完善,政府机构对环境监视测定和环境数据分析的需求也在进一步上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研发和服务队伍的建设,以积极的态度应对市场需求,但由于受下游工业公司投资扩产意愿的影响,污染源监测业务有所下滑。同时,公司承接的部分规模较大的项目,由于其投资和验收周期变长,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出售的收益有所下降。

  工业过程分析系统实现出售的收益9,338万元,较去年同期9,457万元下降1.25%。

  气体分析仪及备件业务实现出售的收益1.91亿元,较去年同期2.21亿元下降13.22%。

  系统改造及运维业务实现出售的收益2.04亿元,较去年同期2.13亿元下降4.20%。

  节能环保工程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74亿元,较去年同期8,009万元增长117.47%。

  2019年度,公司研发投入资金约1亿元,较去年同期研发投入增长11.04%,占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8.04%。

  目前,公司承担的政府科研项目研发工作进展顺利。2018年公司参与承担的两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珠三角VOCs 动态总量控制及监管技术与应用示范》、《精细化工园区大气污染全过程控制与技术集成示范化》均取得一定进展,目前已进入现场应用示范阶段;公司主持承担的“首都蓝天行动培育”专项的两个北京科委课题《餐饮油烟便携式检测技术及设备研发》、《基于传感器技术的大气VOCs和NOx在线监测设备研发及应用》,也已进入样机搭建阶段。2019年,公司参与了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粤港澳环境科学联合实验室”项目,负责该项目课题五中“先进仪器研发和大数据的建设与研究”工作。

  2019年度,以公司为主要完成单位的“工业园区有毒有害化学气体光学监测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公司在本项目中主要承担在恶劣、危险的工业环境下,对高温高粉尘的工业过程有毒有害化学气体样品的安全、稳定、可靠的自动采集技术和连续自动监测和检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工作,助力工业园区安全环保整体解决方案的落实,实现“点-线-面-区域+移动监测”四位一体的工业园区有毒有害化学气体全方位光学监测,为工业园区有毒有害化学气体监测布下“天罗地网”。

  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取得专利技术2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2项,截至2019年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取得专利技术19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05项。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远程视频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吴国平先生、朱天乐先生、周黎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有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在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的前提下,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0,004,247股后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6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其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近几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及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预测,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北京思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智慧思特大数据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环保投资在线监控有限公司进行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郜武先生、司乃德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5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对本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以上授信额度的数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保证、保理、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

  以上业务授权公司财务人员在有效期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间依规定办理的信贷业务均承担法律责任。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相关授信额度。

  会议同意于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6. 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上第三届独立董事周黎安先生、吴国平先生、朱天乐先生将分别做2019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8”,投票简称为“雪迪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以下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远程视频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要求做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以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0,004,247股后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6块钱(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相关知识和执业资格,可以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续聘其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近几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及2020年度的经营预测,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思路创新、吉美来、智慧思特和内蒙环投进行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关联交易。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执行。合同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郜武先生、司乃德先生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设定。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以上授信额度的数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内容有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保证、保理、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

  以上业务授权公司财务专员在有效期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间依规定办理的信贷业务均承担法律责任。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赞同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相关授信额度。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龙股份”或“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经“证监许可[2017]220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47号”文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520万张。

  截至2018年1月4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52,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及相应增值税1,058.00万元,保荐费及相应增值税150.00万元后,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分别汇入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9的人民币账户32,292万元、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23的人民币账户18,500万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134.18万元,补充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68.3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726.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002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18年1月16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现部分投产,2019年实现效益168.60万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中子项目环境监测网络综合平台研发项目及环境监测数据中心建设为费用中心,不能独立产生效益;环境监测网络项目由于项目周期较长,尚在执行过程中,尚未产生效益。

  在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使用,对于短期内没有使用计划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形式存储。

  经公司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并将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六年内。

  城市环境监测网络或园区环境监测网络综合解决方案的系统性实施,可以采用BOT、BOO等商业模式,由公司出资建设,建成后通过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成果等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获得长期、持续、稳定的收入和利润,同时解决客户需要一次性大额资金投入的问题。

  在环境监测网络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公司可采取BOT、BOO等模式进行投入;客户可采用分期付款购买整套环境监测网络综合解决方案、购买长期数据或服务等方式。

  城市环境监测网络或园区环境监测网络综合解决方案的系统性实施,由公司出资建设,建成后分期收取建设费用或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成果等产品和服务收取费用,获得长期、持续、稳定的收入和利润,同时解决客户需要一次性大额资金投入的问题。

  在环境监测网络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客户可采用分期付款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购买整套环境监测网络综合解决方案、购买长期数据或服务,商业模式包括但不限于BOT、BOO等垫资模式。

  公司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通过垫资方式实施4个地市级及6个园区级环境监测网络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46,690.28万元。结合目前公司的市场拓展情况、已签署的意向性协议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建2个地市级及2个园区级环境监测网络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4,260.68万元(含实施费和运营费)。

  公司计划在未来六年内实施若干地市级及园区级环境监测网络项目,拟先行使用募集资金投建,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4,260.68万元(含实施费和运营费),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将以公司为投资和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将以公司为投资和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到位后六年内。

  项目的建设进度: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要求和真实的情况,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到位后六年内。

  随着国家防风险、去杠杆政策持续推进及逐渐规范PPP项目,垫资类项目也逐渐得到规范与限制,尤其是在环境监测领域,政府一次性投建的大型项目数量逐渐减少,也较少采用BOT、BOO等垫资模式,通过将项目分步实施,或分批签订合同,降低单个合同金额,同时采用分期付款支付的情形逐渐增多,以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因此符合募集说明书要求的项目逐渐减少。公司在实际经营中遇到部分BOT、BOO等垫资项目,但为控制垫资项目风险,对承接该类项目的决策也更为慎重,因此暂未大量使用募集资金,导致募集资金投入较少。

  综上,公司将生态环境监视测定网络项目的商业模式优化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BOT、BOO等垫资模式,且建设项目个数不予限制,并将其建设周期延长至募集资金到位后六年,即完成建设日期延至2023年12月27日。

  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将以公司为投资和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将以公司为投资和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到位后六年内。

  项目的建设进度: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要求和真实的情况,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到位后六年内。

  由于政策落实具有延后性,且有关VOCs监测的有关标准有待加强完善,VOCs监测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针对某些行业和区域正陆续开展示范或试点工作。企业自行监测质量有待提升,点位设置、采样方式、监测时段代表性等问题均需完善与解决,部分重点企业还未开始配备自动监控设施,VOCs排放企业规模不等且相对分散,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缺乏有效的监测溯源与预警措施等多方因素,导致整个VOCs监测市场尚需进一步规范和培育。

  综上,由于国内VOCs监测市场正处于整理及培育期,公司VOCs监测设备暂时不有必要进行大批量生产,募集资金尚未大规模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本次将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完成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27日。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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